都市更新是希望民眾可以居住的更加舒適、安全,不管是高齡化社會增加移動的便利性或是整頓街廓、改善巷弄狹小、消防設備不足、排水系統不良等,進而影響災害發生時無法逃生、救災困難等問題,都是希望居住環境可以更加貼近現代全方位的生活機能,讓民眾生活品質提升。
台北市全區有將近七成的老房屋,只要有心即使不是老房子也是能參與都更重建,但政府為了獎勵有急迫性需求的房屋來提升居住品質,重建建案都會優先從危險、老舊等迫切性較高的房屋給予獎勵,鼓勵加速進行都市更新。
而要能進行都市更新的土地需要符合以下幾個要點:
- 老屋必須合法,不能是違建,屋齡須滿30年以上;如有整建、維護須滿20年以上。
- 房子需位於都市更新計畫區域內。
- 須符合地方政府更新單元劃定標準。
符合上述三個條件,房子就具有都更身分囉!那這三個條件又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呢?
哪裡才是都市更新計畫區域?
台灣土地目前可分為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兩種,都市土地就是指依法實施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,而非都市土地是指區域計劃中,都市計畫範圍外的土地。
而這些都可以在土地登記謄本上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上知道,通常使用分區及使用地兩者都空白的是屬於都市土地,臺北市基本上全區都是都市土地喔!
如果還想知道得更加詳細,可以上《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》或《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》查詢。
而位在都市計畫區的房子,土地也需要符合地方政府更新單元的劃定標準才能進行都更。
什麼是更新地區與更新單元呢?
「更新地區」是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或都市計畫法規程序就都市之發展狀況、居民意願、原有社會、經濟關係、人文特色及整體景觀,進行全面調查及評估,並視實際情況劃定的更新地區。
換句話說,更新地區就是政府覺得應該進行都更的區域。詳細的更新地區範圍可以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《更新地區範圍》進行查閱。
而更新單元簡單的說就是更新案的範圍,也是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最小基地規模。
要怎麼申請劃定為更新單元呢?
依照「都市更新條例」第23條,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可以依「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」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。
申請的基地規模條件最少要符合下列其一:
- 為完整的計畫街廓者。
- 街廓內面積在二千平方公尺以上者。
- 街廓內臨接二條以上之計畫道路,面積大於該街廓四分之一且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者。
- 街廓內部分土地業已建築完成,確無法合併更新且無礙建築設計及市容觀瞻,其未建築完成部分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上,並為一次更新完成者。如果面積未達一千平方公尺但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,經敘明理由,由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。
- 跨街廓更新單元之劃設,其中應至少有一街廓符合前面四條規定,並採整體開發且不影響各街廓內相鄰土地的開發者。
以上就是都市更新地區的簡單介紹,但仍有部分地區未在都市更新地區,更詳細可以上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》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