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案管理是建立在所有權人想自地自建的基礎上,以顧問方式協助所有權人完成都更或危老重建的工程,服務收取的費用將會計算在共同負擔之中,約總銷的5%~10%。

而共同負擔可利用重建後房屋的未來價值進行償還,因此並不需要一開始就支付費用,且償還方式多元,可依自身情況選擇最理想的方案。


以下為四種不同償還模式:
 
  • 現金償還:當自身有能力負擔營造成本,可以自行償還營建支出等費用換回更大坪數的新居所。
  • 轉為房貸:想盡力保留自己可分回坪數,可將營建成本轉為房貸,以償貸方式繳清。
  • 賣屋抵付:不想償付貸款,可透過自己保留部分自住,售出部分坪數,藉由售出房屋的金額償還。
  • 資產出清:如無意願再回原地居住,可透過全數出清自己分回的房屋,用新屋售出的金額償還共同負擔,保留多餘利潤。
都市更新所需花費—『共同負擔』

共同負擔涵蓋了那些項目?
共同負擔的收費有依據嗎?
 

可以點此瞭解更多資訊→  了解更多
全案管理服務與信託機制

全案管理如何協助土地所有權人重建?
全案管理是否有保障?是否會出現工程停擺、跳票等問題?
 

可以點此瞭解更多資訊→  了解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