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老建築列管 2021年高雄發生「城中城」,喚醒台灣人對住宅「安全」的高度重視,內政部於6月6日公告,未來被認定有危險之虞的公寓大廈,一律限期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,違規可按戶最高開罰20萬元,希望避免憾事再度發生。 不只有大廈,立法院通過《都更條例》修正案,針對海砂屋或耐震不足的都更案,祭出強制條款和容積獎勵,讓地方政府可以介入、強制代為拆除,希望能加速危樓都更,保障民眾居住安全。 🏚️相關新聞 地方政府可強拆海砂屋、危樓!加速處理危建 都更修法三讀通過 避免城中城悲劇重演 危老社區不成立管委會每戶開罰20萬 🔎詳細法規 全國法規資料庫—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